2014年4月26日 星期六

在「大專院校教研人員非年資取向之薪資結構規劃焦點座談會」之建言


本會理事長丁一倪教授及新竹市大專教師職業工會

理事長唐麗英教授應邀參加  「大專院校教研人員

 非年資取向之薪資結構規劃焦點座談會」, 會由

 錦鵬教授(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台灣競爭力

 論壇理事長)主持。本會理事長及唐理事長均指出:

 (1) 我國大專院校教研人員薪資遠低於世界各先進

   國家,本薪及學術研究費 (已是實質待遇的一

   部分)均不宜調降,更不宜將一年12個月薪給

   改為9個月薪給。額外獎金則宜採績效導向設

   計,但大學教師評鑑實施以來可信度、公

   平性及合理性備受爭議,應力求改進。

 (2) 目前大學教師評鑑標準偏向於以學術研究為主,

   忽略了教學、輔導及服務,以致形成「重研究、

   輕教學、輔導及服務」的負面現象。

 (3) 為兼顧到不同性質大學,甚至不同性質學科之

   要求,獎金的級距應由各校自訂,方能配合該

   校文化及特色,更符合專業或績效導向。

 (4) 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給予中小學教師獎金(考績獎金),卻未依法

   訂定大學教師績效獎金支給辦法,致大學教師

   對之產生質疑與不滿,因同為教育專業人員,

   大學教師卻未能領取績效獎金,實有違公平原

   則。

 (5) 大專院校教研人員學術研究費已是實質待遇的

     一部分,自應列為薪資的一部分,以計算教師

     之退休、撫卹、資遣、保險等基數,如此才能

     維護教師應有權益;現今將教師學術研究費與

     本薪分列已損及教師權益,且有違誠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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