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理事長丁一倪教授及新竹市大專教師職業工會
理事長唐麗英教授應邀參加 「大專院校教研人員
非年資取向之薪資結構規劃焦點座談會」, 會由彭
錦鵬教授(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台灣競爭力
論壇理事長)主持。本會理事長及唐理事長均指出:
(1) 我國大專院校教研人員薪資遠低於世界各先進
國家,本薪及學術研究費 (已是實質待遇的一
部分)均不宜調降,更不宜將一年12個月薪給
改為9個月薪給。額外獎金則宜採績效導向設
計,但大學教師評鑑實施以來,其可信度、公
平性及合理性備受爭議,應力求改進。
(2) 目前大學教師評鑑標準偏向於以學術研究為主,
忽略了教學、輔導及服務,以致形成「重研究、
輕教學、輔導及服務」的負面現象。
(3) 為兼顧到不同性質大學,甚至不同性質學科之
要求,獎金的級距應由各校自訂,方能配合該
校文化及特色,更符合專業或績效導向。
(4) 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給予中小學教師獎金(考績獎金),卻未依法
訂定大學教師績效獎金支給辦法,致大學教師
對之產生質疑與不滿,因同為教育專業人員,
大學教師卻未能領取績效獎金,實有違公平原
則。
(5) 大專院校教研人員學術研究費已是實質待遇的
一部分,自應列為薪資的一部分,以計算教師
之退休、撫卹、資遣、保險等基數,如此才能
維護教師應有權益;現今將教師學術研究費與
本薪分列已損及教師權益,且有違誠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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