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30日 星期一

感謝歷年捐贈臺北市大專教師職業工會芳名錄


感謝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藍姿寬副校長捐助本會新台幣

貳萬元 (2012/7/18)

 
感謝 鄭夙雅女士捐助本會新台幣伍萬元 (指定用途) (2012/9/4)

 
感謝 全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捐助本會新台幣壹拾萬元 (2012/9/14)

 
感謝 躍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捐助本會新台幣壹拾萬元 (2012/10/8)

 
感謝 沈玲玲經理捐助本會新台幣柒仟貳佰元 (2013/2/6)

 
感謝 侯雪珍醫師捐助本會新台幣貳萬元 (2013/4/2)

 
感謝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藍姿寬副校長捐助本會新台幣

壹萬元 (2013/4/25)

 
感謝 陳玉蓮總經理捐助本會新台幣伍仟元 (2013/8/11)

 
感謝 丁雅寧講師捐助本會新台幣壹萬伍仟元 (2013/11/24)

 
感謝 侯雪珍醫師捐助本會新台幣貳萬元 (2014/5/21)

 
感謝 陳玉蓮總經理贈送本會會員觀賞天作范特西

音樂劇《MRT800元 入場券20(2014/6/28)

感謝 丁雅寧講師捐助本會新台幣肆萬伍仟元 (2014/7/17)

 

2014年6月28日 星期六

教授研究經費不實核銷案 重罪可免 輕罪難逃 已達解聘、停聘或不續聘要件


    最高法院1030624刑事庭會議作決議,
公立大學教授接受委託研究辦理採事項,不是刑
法上的公務員;教授如有以不實發票詐領補助研究
款私用等不法行為,將不構成貪汙罪,而是以刑法
的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處罰。
 
請參看聯合報新聞報導


最高法院刑事庭會議決議文,請參看


(目前本案尚未上網)

 

依據現行教師法 (民國 103 06 18 修正版)
第 14 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
聘、停聘或不續聘:

第十三款、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因此教師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即可解聘、停聘或不續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