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人:成大教師會理監事會
過去兩年來,媒體時常報導成功大學將舉行法人化或校園自主治理方案,學校當局也在校務會議上回應這些只是一些教育部補助經費執行的研究案。直到最近,校方召開多場『成功大學試辦自主治理計畫』說明會,這件事才正式浮上台面,大家終於可以認真面對。感謝成大歷任校長及傑出校友聯署推薦,高等教育體系必須改變,校園自主治理必為未來趨勢。我們同意校園自主治理的觀念與愛成大的動機是一致的。但是校園自主治理的內涵,尤其是財會制度的變革與適法性為何?
有關校園自主方案,讓我們從兩次成大校務會議的決議談起,說出更多校園的聲音:
首先,實施本方案的第一道程序就是要透過校務會議代表投票同意授權學校成立『自主治理管理委員會』。這件事的『適法性』部分,如何界定?教育部並未提出『明確的適法性規定』,而成大校方則說:以『行政契約』雙方同意即可執行。這明顯不符合先前校務會議之決議。國立大學試行一個新的行政體制,難道不需要有一個明確的適法性說明?成大在校務會議中也有此決議:就學校所提議之『校園自主治理』方案,對全校教職員工『進行全面性無記名調查,徵詢其支持或不支持之意見』。現在成大校方擬以網路方式辦理調查,是否符合『無記名』的精神?
至於經費自主治理,在校務基金下五項自籌款中,學雜費及經由政府單位補助的建教合作案等是屬於行政預算,在此之外,究竟還有多少是可供自主、彈性應用之經費?在落實校務基金管理辦法的經費自主原則後,到底還有多少經費項目需要藉由『國立成功大學試辦大學自主治理方案』下鬆綁?在歷次的公聽會中並未見教育部會計及人事部門主管對學校在目前希望鬆綁的項目表示適法性之意見,我們擔心學校在還未得到財務、人事自主前,本校教職員生不但首先失去目前擁有之大學的自主性(校務會議無法直接監督學校之決策),甚至可能會因為成大自主治理辦法違反現行會計、人事法規而遭受調查法辦。
我們樂見學校未來在決策上有更大之自主發展空間,但是,目前『國立成功大學試辦大學自主治理方案』中,對『自主管理委員會』及學校主要決策部門的監督與制衡之設計,讓人擔憂。制度的建立,應是長遠的、可適用於不同執政團隊;權力之集中,應該要有相對的制衡配套措施。在缺乏有效之制衡機制情況下,如果貿然於校務會議對『成大自主治理方案』進行表決,有輕率之虞。學校決策部門應遵守過去校務會議之決議事項,依序辦理後,始得於校務會議中討論及決議。
如果說『國立成功大學試辦大學自主治理方案』是超越台大、清華、交大、政大等國立大學的契機,我們應該更無私的邀請大家一起來,一起來超越世界一流名校!不然,【成大白老鼠實驗】,不就真正的落實許多人的看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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